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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2、关于开展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面试的公告
4、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现将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第一批拟聘用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8日。 举报电话:0317-3206528 附: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第一批)拟聘用人选公示名单(请点击下载) 按照《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面试时间为:2022年11月19日-20日,面试地点、场次等信息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通知单》打印 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面试通知单》于11月14日开始打印,打印网址:http://110.249.194.215:82/。 三、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考前准备 (一)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申领“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获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建议考生考前10天持续关注个人“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有异常(比如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弹窗等),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如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做好参考准备。 1.考前10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7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考前7日内无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的其他地区,下同)旅居史,考前10天内与新冠阳性感染者、疑似病例无密切接触史,考前7天内与密切接触者无密切接触史,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1)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2)考前10天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考试前48小时、24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上述发热、咳嗽等症状未消失的,经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完成隔离治疗、解除隔离和医学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沧州市人社局事业科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2.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之日起计算,至考前已按规定完成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的,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考前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低风险区之日起计算,至考前已按疫情防控规定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的,持“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3.在治疗期、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涉疫风险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河北健康码非绿码,以及按照前款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 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沧返沧人员在到达目的地后第1天、第3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进行初步诊断,视情况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四)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 (五)提倡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六)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面试通知单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 公开招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 诺 人: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即视为本人签名 承诺时间:与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相一致 考试期间 (一)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和身份核验。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通道、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二)考生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纸质版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三)除因入场核验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管理。 (四)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 (五)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特别注意 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沧州市人社局事业科 0317-3206528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5日 肃宁县2023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肃宁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及我县具体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为肃宁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7名、肃宁县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为2024年8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硕士研究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主),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的硕士研究生(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2022年2月教育部发布的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以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名单详见附件5。 (二)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肃宁县2023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月8日(报名第一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已在沧州辖区就业的人员; 7.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4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选聘工作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邮箱:snxgkzp@163.com 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9:00—2024年1月12日17:00。 报名人员要将报名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317-5118960 2.报名要求 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的《肃宁县2023年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个人简历(包含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学习经历要求从本科学习经历写起); (4)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反正面); (5)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之外,还须书面承诺2024年8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见附件4); (6)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认证书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8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见附件4); (7)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书; (8)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电子版照片; (9)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的扫描件(除照片外)均保存为一个PDF文件,将PDF文件与照片打包为一个文件夹且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压缩上传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 (二)证件审核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证件审核时考生须提供邮箱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审核合格人员现场领取《测评考核通知单》。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三)测评考核 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测评考核环节。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测评考核通知单》。 测评考核包括面试和专业测评,面试和专业测评同步进行。 测评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评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专业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测评考核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点外查看成绩。 对专业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选聘计划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同一选聘岗位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职称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要求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同时对考生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8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再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相关待遇 (一)工作待遇:聘用人员均落实事业编制。同等条件下依据相关政策在职称评聘上优先落实。 (二)住房待遇: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租房、购房补贴,具体按照《肃宁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施。 (三)其他待遇:享受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支持,具体按照《肃宁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施行。 五、其他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聘各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选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附件1肃宁县2023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 肃宁县2023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xls 附件3 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 承诺书.docx 附件5 河北省属骨干院校.docx 肃宁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共有48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6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沧州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s.cangzhou.gov.cn)、沧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czrlzyw.com)、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院校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0届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18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12月 18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每人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 报名时间、交费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事宜请于2020年12月29日-12月30日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s.cangzhou.gov.cn)、沧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czrlzyw.com)、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查看相关通知。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报考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报考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通过所报考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报名截止时间、交费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统一招聘岗位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综合类岗位(包括教育系统外的事业单位,教育考试院招聘岗位,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聘岗位,第一职业中学的数控实操教师、计算机教师1、计算机教师2、会计教师岗位,十三中的会计岗位,一幼的保健医岗位,特教学校的舞蹈教师、会计、校医岗位,华北工业学校的招聘岗位)(附件1:《沧州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无填充颜色部分)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教师岗位(附件1:《沧州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填充浅黄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科目笔试。 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沧州市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不能低于相同试卷类别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五天后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查询。 (二)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5:1,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和教育系统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为3: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方式 ①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 ②其他事业单位(包括教育系统外的事业单位,教育考试院招聘岗位,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聘岗位,十三中的会计岗位,一幼的保健医岗位,特教学校的会计、校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除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以外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教育系统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其他事业单位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公布。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负责,其他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家统一招生的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信息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的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被聘用后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1.附件1 沧州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附件2 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doc 3.附件3 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doc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317-3206528 市教育局人事科:0317-3170632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沧州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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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zyoue.com/post/24102.html发布于:2026-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