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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韶关市浈江区2021年“丹霞英才”教育教学类暨第二次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2、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3、韶关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13人,其中,小学语文教师8人、小学数学教师5人。详见《韶关市浈江区2021年“丹霞英才”教育教学类暨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并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非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含往届)毕业外的,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   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教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对口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时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或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时间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时间。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上午8:30至11月19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查询我区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的公开招聘教师公告(https://www.qgsydw.com),根据公告上的链接及提示,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上传资料、打印准考证等流程,并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考生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网络初审。   对报名过程中有疑问的考生,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4008389296。   考生报名时,须按岗位具体要求,在系统提交上传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各1份,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考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符合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打印,须本人签名);   (4)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   (5)考生健康卡和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签名);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7)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请考生随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情况,如有提示要补充报名材料的,需于11月22日下午5点前完成补充,逾期视为报名审核不通过。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择业期相关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文。   4.国有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验证,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7.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8.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版)》进行专业设置。   9.浈江区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上午9点至11点(如因疫情防控情况影响,将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原韶州师范校址)。   4.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期间报考人员除配合工作人员身份验证时需取下口罩,其余时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面试及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时间另行通知)。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资格审核地点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浈江区前进路2号,原市第七中学校址)。   3.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符合资格审核条件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4.面试时间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sgzj.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   5.面试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原韶州师范校址)。   6.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期间面试人员除配合工作人员身份验证时和面试时需取下口罩,候场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7.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8.面试采取说课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招聘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和幼儿教师在面试时,除说课外,还需进行技能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录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面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九、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需提交放弃体检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书面申请(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需提交放弃考察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依次递补人选。   十一、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二)聘用。   1.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放弃聘用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同一岗位有多个不同单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名次先后顺序由考生优先选择就职学校。   3.聘用人员需在浈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有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二)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当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现场资格审查、考试等工作。报考者进入资格审查点或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身份证件、“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如实提供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乘坐交通工具等情况,进入资格审查点或考点时后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资格审查点或考点时,报考人员健康码(本省为粤康码)为绿码并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参加线下活动;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点或考点现场。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名者需提前14天报备并到我区集中隔离(相关费用报考者自理),隔离解除后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与线下活动;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报名。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会及时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予以公告。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需在考试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保存,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的要求组织招聘工作。   附件(点击查看):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0日  浈江区位于韶关市区东北部,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是连接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水陆空”立体式交通网络发达,是韶关市辖三区之一,为韶关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中心。近年来,浈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高质量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主动对接融入“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紧紧围绕韶关“六新”目标、“六化”举措,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资源资产价值化、改革攻坚系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打造全市新型工业化战略重地和商贸物流中心,努力争当韶关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浈江区现有公办7所初级中学、27所小学、13幼儿园、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合计52所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3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31名。详见《2023年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取得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函。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的“青年人才”,按要求经相关部门认定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   考生通过查询浈江区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的公开招聘教师公告(https://www.qgsydw.com),根据公告上的链接及提示,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上传资料、打印准考证等流程,并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上传的报名材料按“浈江区青年人才+职位代码+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文件命名(如文件命名:浈江区青年人才+20231001+初中语文+张三+中山大学),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报名。   对报名过程中有工作上的疑问,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4008389296。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的账号确认参加面试,才能生成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面试;没有进行网上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弃权。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浈江区2023年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4);   2.本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5.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将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按规定命名通过报名系统上传附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报考人员(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以及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以及202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NTCE考试合格证明》,可以参加教师招聘,并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面试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六、考试   “青年人才”岗位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场次、形式和成绩以正式通知为准。   七、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当天现场提交审核资料)。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与上传报名系统的一致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在“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将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考察   根据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将依次递补。   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九、聘用   1.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放弃聘用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由就职学校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同一岗位有多个不同单位的,根据面试成绩,按名次先后顺序由考生优先选择就职学校。   3.聘用人员需在浈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试用期满转正后,按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十、交通补助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邀到韶关市浈江区参加面试并正式聘用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交通补助。   十一、其他事项   (一)所有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考生须对自己填报的资料负责,因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二)考生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得用电子版代替)。条件不符合要求、证件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   (三)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近三年在我区组织的教师招聘中放弃拟聘用资格的,不再接受其报名考试。   (五)因招聘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及时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官方平台和“浈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浈江区“青年人才”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原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须在韶关行政区划外(含韶关生源高校毕业生)。在韶关市内,各县(市、区)之间、各县(市、区)与韶关市直用人单位(包括中省驻韶单位)已就业人员之间的流动不属于引进范畴。   (八)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组织部、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电话:0751--8917293。   (点击查看):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简介   应信息技术和教育信息化快速发展,学校整合了原计算中心和原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于2008年7月成立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2019年12月更名为数据与信息管理中心,2022年11月因学校机构调整更名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中心下设办公室、信息网络管理部、实验与教育技术部、信息安全科。现有在职教职工3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职称5人、中级职称9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14人。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坚持以服务师生、服务教学为宗旨,以学校智慧校园建设为契机,服务大局,谋求发展,扎扎实实地整体提升学校信息化建设能力与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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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zyoue.com/post/3970.html发布于:2025-11-27